2019年1月9日下午,市交通委、市城運處和市公安局網安支隊聯合召開網約車公司網絡安全專題會議,對各網約車公司維護國家網絡信息安全和乘客信息安全等提出了具體要求。
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會議學習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中對網絡信息安全的有關規定和相應罰則。要求各網約車平臺公司依法建立并落實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按規定到市公安局網安支隊辦理備案手續;將提供服務的車輛、駕駛員相關信息及營運信息實時共享至市城運處網約車監管平臺,并對接市公安局合成指揮中心;采集駕駛員、約車人和乘客的個人信息,不得超越網約車業務所必需范圍;嚴禁向任何第三方提供駕駛員、約車人、乘客的姓名、聯系方式、家庭住址、銀行賬戶或支付賬戶、地理位置、出行線路等個人隱私和敏感信息,不得泄露地理坐標、地理標志物等事關國家安全的敏感信息;不得利用服務平臺發布法律法規禁止傳播的信息,不得為企業、個人及其他團體、組織發布違法信息提供便利。
截至目前,蘭州市共有首汽約車、曹操專車、斑馬快跑、犇犇約車、神州專車、益民出行、全在用車、滴滴出行、好約車、尚車出行、呼我出行、陽光出行12家網約車平臺公司取得了蘭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日均在線運營車輛3000多輛,其中已辦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車輛908輛,持證運營的網約車中所有駕駛員都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從2017年4月開始至2018年12月31日共組織網約車駕駛員培訓70余期,經考核合格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3921本。